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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定原则

可可 2024-09-19 初级会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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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目有哪些

1、消费税税目总共分为15种,分别为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2、法律分析:税目(15个)税率:烟:甲类卷烟支;商业批发11%;雪茄烟36%;烟丝30%。

3、消费税共设置15个税目,就是说有15个征收范围。分别是烟、酒及酒精、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属于消费税征税的范围主要包含了过度消费、非生活必需品、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和石油类消费品以及具有财政意义的产品所产生的税费。以上所述的消费税一般是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但并非所有的消费活动都会涉及到消费税。

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对象及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如下11种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法律主观: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 。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哪些

1、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2、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3、属于消费税征税的范围主要包含了过度消费、非生活必需品、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和石油类消费品以及具有财政意义的产品所产生的税费。以上所述的消费税一般是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但并非所有的消费活动都会涉及到消费税。

4、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5、消费税共设置15个税目,就是说有15个征收范围。分别是烟、酒及酒精、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6、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1、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2、属于消费税征税的范围主要包含了过度消费、非生活必需品、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和石油类消费品以及具有财政意义的产品所产生的税费。以上所述的消费税一般是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但并非所有的消费活动都会涉及到消费税。

3、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4、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对象及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如下11种消费品: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5、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应征收消费税的有哪些

1、法律主观:应征收消费税的主要有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

2、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3、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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