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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降到1%
1、年1月1日-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预征也是减按1%),整个阶段如果开专票的话,可以开1%专票。4月申报一季度增值税的时候,也是按照3%减按1%的优惠来进行。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法律分析: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自2021-20213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3%减按1%。
4、小规模3%降至1%账务处理方式: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选择增值税申报表。进入申报主表,栏次第2行填写:税局开具的专票金额或自行开具的专票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3%征税率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1、小规模纳税人3%征税率减按1%执行到2021年年底,也就是说小规模可以继续开具1%的***,如果客户非要索取3%的专票,按照最新政策,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适用税收政策: 非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截至到今年年底3%减按1%执行。
2、小规模纳税人3%征税率减按1%执行到2021年年底,也就是说小规模可以继续开具1%的***,如果客户非要索取3%的专票,按照最新政策,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分阶段适用税收政策:非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截至到今年年底3%减按1%执行。
3、《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年4月1日-12月31日,共9个月的时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的在此期间,暂定预缴)。开票的时候直接选免税。但是4月1日起,开专票的话,不能开1%了,只能开3%。
小规模3%降至1%怎样做账务处理
1、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选择增值税申报表。进入申报主表,栏次第2行填写:税局开具的专票金额或自行开具的专票金额。
3、会计处理并不需要和申报表的申报混为一谈。最关键的原因是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因为财务人员没有理解1%征收率税收优惠的本质。
4、根据增值税相关的减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那么相应的账务处理要怎么做呢?打开并登录记账软件。选择“录凭证”。
5、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或***补助;政策免增值税的,收入直接是价税合计;今年疫情的原因,3%降为1%,申报时候和票据的差2%不用做账务处理,按票实际情况入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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